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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银兽

作者 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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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信息

章节数5 章

作品试读

我叫阿寿,全名叫做丁长寿,是我现在的养母丁姨改的名字,意思是让我能活得长点。实际上应该是这个“兽”,为什么呢?因为我不是人类,确切地说不是地球人。

我是地球历2000年跟随一颗“陨石”来到地球的,到现在已经有四十年了。那颗陨石其实是我的救生仓,因为飞船发生事故,在太阳系附近损毁了,整船人只我一个逃了出来。

这四十年来,头三十年我都生活在孤独的黑暗之中,并且担惊受怕随时都有挂掉的可能,任谁也不会想象得到这种非人的日子我是怎么挺过来的,而且一挺就是三十年。为什么呢?相信任谁到了一个陌生的星球也不可能马上适应,特别是象地球这种四处都充斥着病毒、细菌、微生物这些随时令人致命的东西,所以头几十年我都藏在地底深处,并且不断地改造着自己的基因,直到我真正适应了这个星球后我才从地底爬出来。

我们这一种族叫做“银”族,按地球的叫法应该叫做“银兽”,呵呵,名字挺有意思吧,实际是我们这一族在我们的那个星系里是最强大的种族,没有之一,其原因就是我们有着能随意改造DNA的能力。

但是上帝是公平的,当他为你打开一扇窗的时候往往会关上你的大门。我们进化的唯一无法改变是是我们本体的基因,所以我们只能通过依附其它物种,当我们进入其身体时,会在其脑部占用一个极小的空间,本体就藏在里面,然后对其改造以达到无限进化。按地球的说法这叫做“夺舍”。但是“夺舍”的条件非常苛刻,必须是没有灵魂的生物或者是失去灵魂的生物才行。

所以我在地球的第四个十年都是靠寄生在动物身上度过的,虽然我随时都可以化身为各种动物的形态,但是我发现,在地球上最高级的物种只有一种,就是人类,如果可以变为人类我的进化路程会更加顺利,进化的空间也将会达到无法想象的地步。所以我一直在等,直到前几天,我才终于发现了这个叫做丁长寿的小子。

这小子是个先天的弱智,而且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,确切地说已经脑死亡了,我是在一个很偏僻的水沟里发现他的,天知道他是怎么死到这个地方的,反正他已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,正好满足“夺舍”的条件。

当我变成丁长寿之后,首先对这个躯壳进行了全面的检查,除了后脑处有一个极大的伤口之外,身体各处都没什么问题,只有点轻微地擦伤,不碍事。我用本身积存的能量对脑部的伤口进行了修复,足足用了我50点的能量才把这个可怕的伤口修复完毕,余下的能量我全部用来修复了自己的脑细胞,由于这小子原来就是个智障,脑部活跃的细胞极为稀少,当我用尽了所有的能量也只修复了不到5%,我不由得感叹“人类的大脑真TM的复杂”。

到后来我才知道,其实现在人类最顶尖人物的大脑开发程度也没达到20%,能把一个智障改造到这个样子已经是很难得了。

积存的能量全部用完了,只有一边收集一边进行修复。还好,我所需要的能量在地球虽然在大气中比较稀薄,每天只能自然吸收1点能量,还好收集起来不算麻烦,只是时间会长点,按现在的速度计算,想要把脑部细胞全面修复至少还需要1000点能量,需要差不多两年多才可以完全修复。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在找到新的能量点之前这也算是最便利的方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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